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14:54   点击数:

武大学工函[2023]11

 

 

校内各有关单位:

勤工助学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做好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武大学字[2018]62)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结合各单位实际和用工需求情况,学校核定2023年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各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设置机动计划的可填写《武汉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机动计划申报表》附件3申请报批。

二、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聘用单位可联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资助网发布本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基本信息,也可按照计划数自行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人员聘用。各单位按照“学生线上申请——聘用单位线上审核”程序,招聘学生协助开展本单位的工作。各聘用单位要重点关心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优先录用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受聘学生实行一人一岗,临时岗位除外。

(三)签订协议。聘用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和具体情况与学生签订《武汉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协议书》并备案保存(附件4),合理安排受聘学生工作任务。

(四)岗位管理。聘用单位应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纪律、职业素养等,并组织学习学校相关的文件规定。聘用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各聘用单位应对学生严格管理,并记录考勤。考核合格的,按劳酬标准全额发放;考核不合格的,酌情扣减。

(五)劳酬发放。聘用单位每两个月对受聘学生进行一次考核,并核定其劳酬。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实行计时制考核,原则上学生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酬标准为18元/小时,最高720元/月。寒暑假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50小时,最高900元/月。考核评定优秀且为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受聘学生可额外获得5元/小时的助勤帮困补贴,比例控制在上岗学生总人数的15%以内。

三、相关要求

(一)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加强综合素质培养。

(二)各项勤工助学活动不得违背学校校园管理等工作要求,不得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妨害学生身心健康。学生参与教师个人或团队的科研项目,或有专门经费支持的活动,或不在学校设岗原则范畴内的岗位,学校不予支付劳酬。

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27-68753507

附件:1.2023年机关与直属单位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23年各学院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3.武汉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机动计划申请表

4.武汉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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