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2019年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 15:04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系):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根据《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8〕60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社会助学金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概况

1、本次评选5项社会助学金项目。各项目的资助对象应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德优良的学生。不同资助项目的申请条件、评选办法、资助名额以及填表要求各有不同,具体评选项目查看《2019年社会助学金项目介绍》(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查看《2019年社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2、本次有7项社会助学金项目进行复审,见附件1、复审名额见附件2,复审学生名单查看《2019年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8)中“复审项目受助学生名单”。复审是对上一年度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如受助学生经济状况已经改善,或受助学生违背捐赠方意愿,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不再继续资助。

3、本次有10项社会助学金项目评选完毕,具体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8中“完成评选项目受助学生名单”。

二、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2、助学金必须评审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严格按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拆分。

三、社会助学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1、各项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程序请遵照《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8〕60号)执行。

2、评选项目的申请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或专用表格(见附件4);复审项目的受助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5)。

  3、学院(系)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评选,评选完成后将受助学生材料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审核,然后向各捐赠单位报送材料,待捐赠方核定后,陆续发放各项社会助学金。

5、除特殊情况外,助学金全部划拨到受助学生的中国银行卡户(需在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或者武大支行开户)。

四、报送材料与报送时间

1、各学院(系)报送的纸质材料为受助学生的《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或专用表格(见附件4)、《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5)、《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7)。

 2、各学院(系)报送的电子版材料为《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6)、《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附件7),请发送至zzzx@whu.edu.cn。

3、各学院(系)请于12月3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各项助学金的评选和复审工作。在评审工作中,要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获得资助的整体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做到精准资助,让每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获得适当的资助。

2、各学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条件。

 

附件1:2019年社会助学金项目介绍1.doc

附件2:2019年社会助学金名额分配表2.xlsx

附件3: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3.doc

附件4:巨成自强励学金申请表4.doc

附件5: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5.doc

附件6: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6.xls

附件7: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模板7.doc

附件8:2019年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8.xls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