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武大学工字[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范围
在校在籍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和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或调整困难等级的老生。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学生登录武汉大学-智慧珞珈-应用中心-学生资助,点击“申请”(已在武汉大学迎新系统中申请过的新生不必再申请)。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做好谈话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谈话情况,确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结果公示。各学院要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天,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销公示信息。
(四)学校复核。学校对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
(二)做好宣传。请各学院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悉资助政策,保障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三)加强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实事求是填报相关申请材料。
(四)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名单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何群艳,联系电话:68752867,电子邮箱qgzx@whu.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