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条例》(武大学字[2016]58号)的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费减免对象和名额
1.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单亲、双下岗特别困难的家庭,或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正常学习、无生活来源的学生;
4.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认定为特别困难等次)且办理了助学贷款;
5.各学院推荐1-2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学费减免程序
1.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并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
(2)上一学年成绩单;
(3)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材料:孤儿证、残疾证、烈士证、优抚证等;
(4)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需长期自费治疗,且造成家庭严重负债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或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经学院审核后,于12月8日前统一将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8办公室;同时填写《2023年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邮箱;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文件政策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学费减免是一项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政策性的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精准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励志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2.各学院要及时了解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统筹安排,推荐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联系电话 汪老师 68753507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2: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