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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12:42   点击数:

武大学工函[2022]20

各学院: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将进行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身份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每生每年4500元、乙等每生每年3500元、丙等每生每年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拟资助4559名本科生。

专科生按照下发资金参照执行,拟资助359名专科生。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各学院组织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库的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

各学院先将附件2电子表发送至wallyang@whu.edu.cn,并于12月4日前(结合校园管控情况适时调整)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8办公室。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学生资助管理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所有已经认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及时办理。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事宜。严密组织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已认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库的学生便捷、及时申请,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处理。

2.各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引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联系人:汪老师  027-68753507

特此通知

 

附件:1.申请表

2.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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