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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4 08:54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系):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自2006年开始,我校海内外校友捐款设立了“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为做好2016年度“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根据校友意愿,2016年度广州校友会资助我校74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每人5000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积极进取,学习刻苦,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申请的学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50%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5.愿意成为校友志愿者,热心为校友服务。
三、申请程序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各学院(系)申请学生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2.愿意接受资助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可从学生资助管理网下载);
3.学院(系)进行审查,推荐受助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425日前将受助学生《申请表》和《校友年度捐赠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友总会进行审核,确定申请学生名单,报捐赠方。
5.捐赠方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内进行公示。
四、发放方式
助学金由财务部划拨到受助学生的中国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有关学院(系)要认真评选、推荐,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获得资助的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有关学院(系)请及时将申请学生名单及相应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有关学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校友服务活动。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