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助学项目的工作要求,今年在我校本科生中继续发放“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助学金的申报程序、助学金的发放、受助生的管理等依据《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09〕28号执行。
请各院系通知本院系2016年已经评定的2016级获助学生(名单见附件一)提出书面申请,院系进行复审,复审条件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
(2)努力学习,成绩良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生活俭朴,关心集体。
有以下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
(1)家庭情况已经明显改善,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3)违法违纪受处分者;
(4)弄虚作假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在复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助学金规定者应取消资格,在同年级的学生中递补。
院系复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生,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二)和《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三)。《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两面),能够打印的内容要打印。同时,受助学生还需附上申请书(不少于800字)。
各院系于11月3日前将《申请表》、《复审表》、《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四)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学校《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09〕28号,请在学生资助管理网上查阅和下载。
今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继续启用网上申报审核系统,请各院系通知确定的受助学生于11月3日前将个人登记照的电子版(邮件中请标明院系、姓名、学号)、受助学生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在线申报。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