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武大学工字〔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范围
在校在籍的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和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认定或调整困难等级的老生。
三、认定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学生登录智慧珞珈-应用中心-学生资助,点击“申请”(已在武汉大学迎新系统中申请过的新生不必再申请)。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做好信息核实和访谈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访谈情况,开展民主评议,确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三)结果公示。各学院要将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销公示信息。
(四)学校复核。学校对学院的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复核。
四、老生认定结果复查
各学院要结合新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对已认定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查,核实当前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存在变化,若有变化应及时作出困难等级或出库等情况的调整。同时,应积极排查老生中是否还有未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确保应助尽助。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学院应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结果准确。
(二)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应知尽知。请各学院多渠道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政策和流程,确保每一位新生对认定申请的途径和流程等应知尽知,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有“在线问答”,“办事指南”中有《武汉大学资助政策简介》、《武汉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南》https://zzgl.whu.edu.cn/info/1022/2852.htm,请学院宣传扩散。
(三)加强教育引导,深化资助育人工作。学院在认定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开展有温度的资助育人工作。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四)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学院应建立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规范管理。
请各学院于2025年9月26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名单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何群艳,联系电话:027-68752867,电子邮箱:qgzx@whu.edu.cn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