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和《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符合条件申请报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新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往)届毕业生;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
4、退役复学的在校生;
5、自主就业退役一年以上士兵,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学生。
二、 报送材料
(一) 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新生和应征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校生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 《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二) 退役复学生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 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两份。
(三)退役士兵学生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 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 《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两份。
三、 报送方式及时间
1、申请材料报送到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俞老师处。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401。联系电话:027-68755287。
2、我校接受申请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