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3 11:06   点击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2018-2019学年助学项目的工作要求,今年在我校本科生中继续发放“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但对资助名额、资助标准等进行了调整,今年共资助我校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要求,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甘肃省夏河县、内蒙古卓资县、海南省五指山市、海南省保亭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可优先申请。为做好该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资助我校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下一学年复审合格可连续资助两年。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现有资助项目统筹,进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该项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6.能按照宋庆龄基金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宋庆龄基金会和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申请和评审
1.各有关院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评审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两面),能够打印的内容要打印。同时,受助学生还需附上电子版申请书(不少于800字)和个人登记照(一寸证件照)。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学生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宋庆龄基金会,由基金会确定最终受助人选。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院系于10月29日前将《申请表》、《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学生申请书、个人登记照发送至zzzx@whu.edu.cn,邮件中请标明院系、姓名、学号。
2.学院(系)要加强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鼓励受助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条件。
3.受助学生要积极参加资助方及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无故不参与者,下一学年复审将认定为不合格,不再继续资助。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