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认真做好本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及时准确,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及新修订的《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武大学工字[2019]34号),现将开展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2019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认定的在校老生。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8月23日~9月7日,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向广大学生宣传学校的资助政策,发放《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如有相关支撑材料可以作为附件提供;同时,申请学生需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http://student.whu.edu.cn/),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二)班级民主评议。9月8日~9月10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三)院系审核。9月10日~9月12日,各院系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请,并通过与申请学生一对一谈话,结合日常表现、学生家庭电话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充分了解学生家庭的致贫原因,并形成谈话记录。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结合谈话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班级)各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本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四)结果公示。9月12日~9月18日,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各院系及时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学校认定。9月18日~9月20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复核各院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和评定结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相关数据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具体内容
(一)新生需要提交的材料为《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如有相关支撑材料(如孤儿证、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报告等)可作为附件提供,与《认定申请表》订在一起。
(二)老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2.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无需提交任何材料;3.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以调整困难等级。2018年认定为一般等级的学生,各院系要进一步核实确定。调整困难等级由院系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http://student.whu.edu.cn/)上提出修改申请,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4.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应及时调整出库。出库由各院系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http://student.whu.edu.cn/)上提出出库申请,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请各院系按照“规范、准确、完整”的要求,于9月18日前,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http://student.whu.edu.cn/)中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提交。并将学生的《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可从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http://student.whu.edu.cn/)中导出打印),经分管副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科生院南楼404)。联系人:何群艳,联系电话:68752867,电子邮箱:qgzx@whu.edu.cn。
四、几点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本院(系)的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在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知悉通知和要求,确保工作规范程序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困难等级,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学生都将获得国家助学金。请各院系务必核准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学校将按照武汉大学学生事务中心的数据信息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自己的家庭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一方面,不过分夸大贫困的事实;另一方面,也不必隐瞒家庭情况,勇敢地面对家庭的现实,接受外界必要的资助,更好地励志成才!
(四)各院系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诚信教育相结合,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借助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19~2020学年度新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