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关于做好出国外语水平考试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15:18   点击数:

各学院(系):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世界眼光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实力,鼓励并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海外访学,落实《武汉大学“珞珈自强”发展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8〕25号),切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工作,学校决定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国外语水平考试专项资助,报销相关考试费用。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过学校认定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二、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5.申请该项资助时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须在有效期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纳入本资助范围:

1.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4.已获得学院(系)的同类资助的。

三、资助标准

1.参加TOEFL考试的学生,成绩在85-94分的,资助报名费的一半;成绩在95分及以上的,资助全部报名费。

2.参加雅思考试的学生,成绩为6.0分的,资助报名费的一半;成绩为6.5分及以上的,资助全部报名费。

3.其他小语种出国外语水平考试资助标准参照执行。

4.每名学生本科阶段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四、申请程序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3月和9月受理申请。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外语考试机构官方缴费发票等),学院进行初审,将材料汇总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系)初审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金额。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结束后将专项资助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中。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

2.各学院(系)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语学习兴趣小组等活动,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