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受理相关事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1、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2、生源地贷款需每年申请,为避免学生因疏忽而导致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学院和学号必须正确)。
二、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
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增加了续贷声明功能。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系统中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我中心将于6月3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开发银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05-29
附件: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程序及材料准备
(供湖北省生源学生参考,实际要求以办理时
发布政策为准)
一、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续贷声明:暑假放假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未按规定登录不能申请续贷,登录密码错误见附件“找回密码”),学校对学生续贷声明进行审核。
2、网上申请:贷款办理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申请,并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4、材料准备: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原件1份、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签字,无需加盖公章
5、办理程序: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现场签合同。
6、办理时间:去年是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专升本、本科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再申请贷款的,因就学信息发生变化,需先在系统中提出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申请,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后,再申请办理续贷手续。
二、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
2、申请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并加盖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一个公章(不需要加盖高校公章,也不需要到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3、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如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如需要其他材料,会在贷款办理前提前告知,见统一通知规定。
4、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有关材料共同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5、办理时间:去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另外:请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提前熟悉有关贷款知识,贷款现场有可能对贷款知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一般在办理现场可以查看)
重点提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不与其他资助措施挂钩,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影响奖助学金等申请。高校在录入回执阶段,要对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进行骗贷的,要取消贷款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政策查询网页:“湖北学生资助网”或学校、县级资助中心网页;
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也可以登录支付宝手机App,点击“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点击“关注”,了解相关政策。
(系统操作流程待贷款启动后会在网上公布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