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至2022学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继续在我校设立“中海油助学金”项目。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要求,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六个地区的学生可优先申请。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我校20名全日制本科生,每人资助5000元(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6.能按照宋庆龄基金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宋庆龄基金会和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申请程序
1.各有关院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评审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两面),能够打印的内容要打印。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学生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宋庆龄基金会。
四、助学金的发放
1.捐赠方通过银行向我校拨付助学金,我校财务部将助学金划拨到受助学生的中国银行卡。
2.按照捐赠方的要求,受助学生收到助学金后,需在签收表上签字,后续将集中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于11月8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中海油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中海油助学金+院系”。
2.学院(系)要加强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鼓励受助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并提供相应的条件。
3.受助学生要积极参加资助方及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联系人:汪洋 027-68753507
特此通知
附件:1.名额分配表1.xls
2.申请表2.doc
3.汇总表3.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