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系):
为支持武汉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香港惩教社教育基金从2021年起在我校设立“惩心思鄂助学金”。为做好2021年度“惩心思鄂助学金”受助学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资助我校30名2021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连续资助四年直至毕业,每人资助4000元。
二、申请条件和管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困难,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积极进取,学习刻苦,勤奋努力;
4.受助学生每年9月向资助方汇报该年学习情况,生活情况的报告,并提供成绩单,直至毕业为止;
5.受助学生如有任何原因每年必修课或选修课有不及格情况,根据协议规定,捐赠方将终止对该学生的资助,不可以其他学生作替换。
三、申请程序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各学院(系)申请学生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
2.愿意接受资助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武汉大学惩心思鄂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3.学院(系)进行初审,推荐受助学生,在11月3日前将《武汉大学惩心思鄂申请表》和《2021年惩心思鄂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受助学生名单,报捐赠方审定。
5.捐赠方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进行公示。
四、发放方式
助学金由财务部划拨到受助学生的中国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有关学院(系)要认真评选、推荐,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获得资助的情况,统筹安排各资助项目,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此项工作时间紧,各有关学院(系)按时将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有关学院(系)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组织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惩心思鄂助学金名额分配表》1.xlsx
2.《武汉大学惩心思鄂助学金申请表》2.docx
3.《2021年惩心思鄂助学金汇总表》3.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