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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在珞珈丨第9期:国家奖学金

发布时间:2024-04-08 14:58   点击数: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设立的荣誉最高、奖励金额最高的国家级奖项,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申请条件     

一、学习年限要求

  (一)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注意: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10月前根据当年国家核定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和各学院(系)实际参评人数确定各学院(系)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并向国家规定的特殊学科专业适当倾斜。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每年具体的奖励名额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核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申请流程

1.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系)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等额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委托,聘请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评审预备会。

4. 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评审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示。

5.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教育部主管部门核定。

   

(四)发放、管理和监督

国家奖学金由学校财务部通过银行卡的方式统一发放,学校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校为国家奖学金建立专门账户,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检查和监督。



2018-2019学年度获奖学生优秀代表

——测绘学院靳才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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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才溢——测绘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生,大学四年平均绩点为3.92,2017-2018、2018-2019两个学年度必修课GPA均为4.0,专业课成绩在90分以上。成绩在本专业291人中稳居前两名,连续两年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团队一等奖(M奖)、全国测绘科技论文大赛特等奖等多项大赛奖励。担任团支书,曾任武汉大学广播台副台长,竹笛和葫芦丝十级。

2020年的五四青年节,人民日报发布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代表名录”,靳才溢作为武汉大学唯一代表成功入选。经严格评审,全国共计6万名优秀本专科学生荣获2019年国家奖学金,其中,110名学生被选拔为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