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相遇在珞珈丨第5期:校园地助学贷款介绍

发布时间:2019-08-08 14:13   点击数:

 

 

简介

国家(校园地)助学贷款是国家进行一定财政贴息的政策性商业贷款,以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入学报道后,学校将统一组织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大一新生可以一次性按学制连续申请,每学年申请最高额为8000元。


申请对象

 2019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做到“应贷尽贷”;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注意
 全日制、非定向类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次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用材料纸或A4 纸张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原件一份。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详细说明并本人签名;
2.学生本人填写完整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一份。求:学生签名按手印、学院负责老师在贷款介绍人处签名;
3. 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 学生证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 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 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7.学生本人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借据》原件若干套(按学制填写)。要求:每联按手印;
8.学生本人填写《借款合同》原件两份(一份大合同一份小合同)。要求:按借款合同样本填写,每份合同都要签名按手印。

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

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学校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银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审核材料

贷款银行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经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

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将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发放贷款

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直接划入学校账户上。

还款确认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注意事项

▲ 贷款申请额度仅限于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策划:於嘉


文案:孙丽丽


校对:胡少杰


排版:南海舸


审核:於嘉、胡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