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待评选助学金
1、8316生物助学金
设立单位:生命科学学院8316班校友。
评选范围:生命科学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评选人数:共10人。
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
(4)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综合测评成绩良好;
(5)特殊条件,如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村田助学金
设立单位:村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评选范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2017级新生。
评选人数:共3人(按第一年评出人数,毕业生空出的名额从新生中补齐,即每院各评选出1名2017级新生)。
复审人员:已获得过该项助学金的9名在校学生需参加复审(名单见附件)。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若复审通过,能连续受资助直至正常毕业。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积极进取,学习勤奋,刻苦努力,学业上无不及格科目,成绩良好;
(3)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4)关注社会,有奉献精神,愿意参加受助学生社团,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活动;
(5)愿意向资助者至少每半年提交一份报告,报告本人的学习、生活情况。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复审条件:
如受助学生上一学年有不及格科目,则视为复审不合格。
填表要求:
(1)2017级评选出的新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共9名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如有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要替换,替换的学生则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3、巨成自强励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评选范围:水利水电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评选人数:共40人。
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30%;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巨成自强励学金申请表》。
4、医学85级校友助学金
设立单位:我校85级医学专业校友。
资助范围:医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10人。
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二、2017年待复审的助学金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资助范围:2014-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35人(2014-2016每个年级10人,2017级5人。其中2017级受助学生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正在评选)。
复审人员: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各10名学生需参加复审。
资助金额:2014、2015、2016级每人每年4000元,2017级每人每年6000元,原则上4年连续资助。
复审条件:
受助学生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复审不合格,空缺出的名额,可在同年级专业中选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递补继续接受资助: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
(2)上一学年必修课有二门不及格科目;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4)其他不适合继续资助的情况。
填表要求:2014-2017级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如有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要替换,替换的学生则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017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2、劲酒助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启光商贸公司。
资助范围:经济与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等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
资助人数:共7人。
复审人员:2016年已获得过该项助学金的7名在校学生需参加复审(名单见附件)。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若复审通过,能连续受资助直至正常毕业。
填表要求:复审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并提交成绩单和一份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汇报(不少于800字)。
3、邓廷琮教育基金
设立单位:香港邓廷琮教育基金公司董事会。
资助范围:贵州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
资助人数:共2人。
复审人员:2016年已获得过该项助学金的2名在校学生需参加复审(名单见附件)。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若复审通过,能连续受资助直至正常毕业。
填表要求:复审学生填写《邓廷琮教育基金受资助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跟踪调查表》(一式三份)。
三、2017年已经完成评选的助学金项目
1、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
资助范围: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评出的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目前共10人,还有部分受助学生中国扶贫基金会正在审核。
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2017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2、育勤帮扶助学金
设立单位:个人。
资助范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
资助人数:目前5人,还有两名受助学生资助方正在审核。
资助金额:每人11000元。
2017年“育勤帮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3、医学84级校友助学金
设立单位:我校84级医学专业校友。
资助范围:医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10人。
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
2017年“医学84级校友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4、湖北博昊济学助学金
设立单位: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3-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资助人数:共121人。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7500元。
2017年“湖北博昊济学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5、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人数:共30人。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2017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6、“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项目
设立单位: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来自西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人数:共18人。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
2017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