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形式。
目前,学校已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共30多项。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获得助学金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在2020年,我校共有5626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金额达人民币2228.4万元人民币,同时有974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达487万元人民币。
(一)国家助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审,每年9-11 月集中进行申请和评审。
(二)学校助学金
为落实国家精准资助政策,学校设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精准资助项目、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专项资助等项目。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精准资助项目是针对已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本科学生发放的专项资助。
(三)社会助学金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捐赠设立的,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专项助学金。根据资助方的要求进行资助学生的选拔和相关资金发放。
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成功申请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申请评审流程
1.符合各类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详细说明申请理由。
2.各院系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提出获得助学金初选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汇总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系初选学生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中国家助学金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需报中央主管部门备案。
同学们可登录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及时了解相关资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