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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10:23   点击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条例》(武大学字[2016]58号)附件3的文件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费减免对象

学费减免为政策性减免,减免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2.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办理了助学贷款;

3.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单亲、双下岗特别困难的家庭,或在20209月1日20219月1日期间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二、学费减免名额

各学院(系)原则上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比例,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学费减免程序

1.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交学院(系)初审

2.学院(系)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填写《2021年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以上附件1、附件2等学生材料请于12月13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zzx@whu.edu.cn邮箱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系)要充分把握学费减免文件要求,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切实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推荐出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联系人:汪洋 027-68753507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1.doc

2.2021年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2.xls

3.《武汉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条例》3.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