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
8月23日~9月7日,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向广大学生宣传学校的资助政策,发放《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学生也可自行在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网下载并打印(地址:http://zzgl.whu.edu.cn/web/FileList.asp)。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综合反映自身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如有相关支撑材料可以作为附件提供;同时,申请学生需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http://student.whu.edu.cn/),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二)班级民主评议
9月8日~9月10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三)院系审核
9月10日~9月12日,各院系受理学生的申请,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班级)各认定困难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本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四)结果公示
9月12日~9月18日,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各院系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本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五)学校认定
9月18日~9月20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复核各院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和评定结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和数据库。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相关数据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