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相遇在珞珈丨第6期:武汉大学的各类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9-08-09 11:24   点击数: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种专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

以下为各类奖学金的简介。
新生奖学金
奖励录取到我校的优秀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和表现评定,设有校长特别奖、优秀新生奖两项,优秀新生奖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1 校长特别奖
用于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高考成绩特别优秀、在本省同科类考生中名列前茅的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获得金奖的学生。获奖新生免交本科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 
2 优秀新生奖
奖励各省录取的新生中比前一年更为优秀的学生,其中: 
甲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录取的各省新生中比前一年同省第5%的新生位次值更为靠前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5000元。 
乙等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录取的各省新生中比前一年同省第10%的新生位次值更为靠前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2000元。 
优秀学生奖学金
由学校设立的用于鼓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除以下两类专业外,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经济学、地理科学等基地班和弘毅学堂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每生每年5000元。
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

 策划:於嘉


文案:孙丽丽


校对:胡少杰


排版:胡少杰


审核:於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