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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会助学金项目介绍

发布时间:2018-11-23 17:13   点击数:

一、2018年待评选助学金
18316生物助学金
设立单位:生命科学学院8316班校友。
评选范围:生命科学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评选人数:共10人。
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必修课程及格或合格;
4)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综合测评成绩良好;
5)特殊条件,如孤儿、烈士家庭、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等优先。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村田助学金
设立单位:村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评选范围: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
评选人数:共3人(按第一年评出人数,毕业生空出的名额从新生中补齐,即每院各评选出12018级新生)。
复审人员:已获得过该项助学金的9名在校学生需参加复审(名单见附件)。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若复审通过,能连续受资助直至正常毕业。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积极进取,学习勤奋,刻苦努力,学业上无不及格科目,成绩良好;
3)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4)关注社会,有奉献精神,愿意参加受助学生社团,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公益活动及青年志愿者活动;
5)愿意向资助者至少每半年提交一份报告,报告本人的学习、生活情况。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复审条件:
如受助学生上一学年有不及格科目,则视为复审不合格。
填表要求:
12018级评选出的新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共9名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如有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要替换,替换的学生则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3、巨成自强励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评选范围:水利水电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评选人数:共40人。
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30%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巨成自强励学金申请表》。
 
4、医学84级校友助学金
设立单位:我校84级医学专业校友。
资助范围:医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10人。
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5、医学85级校友助学金
设立单位:我校85级医学专业校友。
资助范围:医学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10人。
资助金额:每人2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6、中运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运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资助范围:经济与管理学院贵州籍(家庭常住地也在贵州)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6人,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各2人。
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二、2018年待复审的助学金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资助范围:2015-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30人(2015-2016每个年级10人,2017-2018级每个年级5人)。
复审人员: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共25名学生需参加复审。
资助金额:20152016级每人每年4000元,20172018级每人每年6000元,原则上4年连续资助。
复审条件:
受助学生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复审不合格,空缺出的名额,可在同年级专业中选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递补继续接受资助: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
2)上一学年必修课有二门不及格科目;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4)其他不适合继续资助的情况。
填表要求:2015-2017级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并提交成绩单和一份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汇报(不少于800字)。如有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要替换,替换的学生则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劲酒助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启光商贸公司。
资助范围:经济与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等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
资助人数:共7人。
复审人员:2016年已获得过该项助学金的7名在校学生需参加复审(名单见附件)。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若复审通过,能连续受资助直至正常毕业。
复审条件:
受助学生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复审不合格,空缺出的名额,可在同年级专业中选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递补继续接受资助: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
2)上一学年必修课有不及格科目;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4)其他不适合继续资助的情况。
填表要求:复审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并提交成绩单和一份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汇报(不少于800字)。
 
3中国电财(华中)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资助范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资助人数:共7人。
复审人员:2017年已获得过该项助学金的7名在校学生需参加复审(名单见附件)。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2000元,若复审通过,能连续受资助直至正常毕业。
复审条件:
受助学生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复审不合格,空缺出的名额,可在同年级专业中选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递补继续接受资助: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
2)上一学年有不及格科目;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4)其他不适合继续资助的情况。
填表要求:复审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并提交成绩单和一份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汇报(不少于800字)。
 
三、2018年已经完成评选的助学金项目
1、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扶贫基金会。
资助范围: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评出的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资助人数:目前共10人,还有部分受助学生中国扶贫基金会正在审核。
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2、育勤帮扶助学金
设立单位:个人。
资助范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
资助人数:5人。
资助金额:每人11000元。
育勤帮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3、湖北博昊济学助学金
设立单位: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2014-2015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资助人数:共100人。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7500元。
湖北博昊济学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4、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2018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人数:共20人,复审合格可连续资助两年。
资助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5、“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项目
设立单位: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来自西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人数:共26人。
资助金额:每人4000元,可连续资助,但需通过资助方复审。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6、基本粒子助学金
设立单位:个人。
资助范围: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人数:1人。
资助金额:每年10000元,连续资助至受助学生毕业。
基本粒子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7、燕宝助学金
设立单位: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宁夏籍优秀本科生。
资助人数:79人,由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评选。
资助金额:每人4000元,连续资助至受助学生毕业。
燕宝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8、省资助中心资助
设立单位:个人。
资助范围:我校湖北籍优秀学生。
资助人数:1人。
资助金额:5000元。
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9、楚韬助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楚韬破产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资助范围:我校重庆籍优秀学生。
资助人数:4人。
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连续资助至受助学生毕业。
楚韬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10、陈孝平助学金
设立单位:湖北陈孝平科技发展基金会。
资助范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资助人数:5人。
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陈孝平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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