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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15:46   点击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2019-2020学年助学项目的工作要求,今年在我校本科生中继续发放“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助学金的申报程序、助学金的发放、受助生的管理等依据《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工字〔2018〕60号)执行。

请相关院系通知本院系2018年已经评定的2018级获助学生(名单见附件一)提出书面申请,院系进行复审,复审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4.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6.能按照宋庆龄基金会的要求,积极参加宋庆龄基金会和学校组织的公益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有以下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

1.因违规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

2.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3.不思进取,经常旷课、学习主观不努力,沉迷网络游戏的;

4.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等;

5.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

在复审中,如发现不符合助学金规定者应取消资格,在同年级的学生中递补

院系复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受助生,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见附件二)和《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三)。《申请表》打印在一张纸上(正反两面),能够打印的内容要打印。同时,受助学生还需附上申请书(不少于800字)。

各院系于9月30日前将《申请表》、《复审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申请表》、学生申请书和学生个人登记照的电子版(照片请标明院系、姓名、学号)发送至zzzx@whu.edu.cn。《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工字〔2018〕60号),请在学生资助管理网上查阅和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2.《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

3.《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