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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东湖分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发布时间:2019-04-18 10:58   点击数:

 中国银行东湖分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1中国银行助学贷款何时开始还款?月还款额为多少?

借款人从毕业后(以2019年7月1日毕业时间为例),次月(即8月1日)开始按月偿还贷款,还款期间最长不超过贷款合同到期时间(具体时间以还款协议为准)。以合同编号2014年(含)为分水岭,还款分为2个区间:

第一个区间:还息阶段

(1)合同编号2014年(含)之前(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

毕业同学从2019年7月1日(自付利息时间)开始,每个月1日(银行扣款日)前将当月贷款利息存入还款帐户(存折或借记卡),支付期间两年,至2021年7月1日止。每个月1号为扣款日,即2019年8月1日第一次扣款。

(2)合同编号2015年(含)之后(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

毕业同学从2019年7月1日(自付利息时间)开始,每个月1日(银行扣款日)前将当月贷款利息存入还款帐户(存折或借记卡),支付期间三年,至2022年7月1日止。每个月1号为扣款日,即2019年8月1日第一次扣款。

 

第二个区间还利息+本金阶段

(1)合同编号2014年(含)之前

毕业同学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每个月1日前将当月贷款利息和本金存入还款帐户,支付期间至贷款合同到期时间。具体还本息时间见借款人签定的还款协议,每月还款额可登录中国银行官方网站(www.bon.cn),个人客户网银登录或通过手机银行端登录,点击贷款管理,选择贷款查询。

(2)合同编号2015年(含)之后

毕业同学从2022年8月1日开始,每个月1日前将当月贷款利息和本金存入还款帐户,支付期间至贷款合同到期时间。具体还本息时间见借款人签定的还款协议,每月还款额可登录中国银行官方网站(www.bon.cn),个人客户网银登录或通过手机银行端登录,点击贷款管理,选择贷款查询。

 

2、每月如何进行还款?

建议同学开通中行网银、手机银行,方便今后查询帐户交易情况、贷款还款情况及余额,每月1日前应将当月还款金额存入中行借记卡。

3、如需提前还款该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可申请一次性全部归还剩余贷款,1、如果本人在武汉,提前全部还款需将还款本息预先存入中行银行卡,持中行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到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办理(工作时间);2、如果本人不在武汉,可以找武汉市同学或朋友代办,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还款手续同“1”,需提供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合同编号和借款金额。 3、开通中国银行网银或手机银行,并配动态口令牌,自助办理贷款部分或全部还款。

4、   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长久放置没有使用,如何确定其是否还能使用?银行卡丢失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此首先要提醒有助学贷款的同学们一点,请认真对待自己的助学贷款,并认真了解相关事宜,对与助学贷款相关的物品,包括银行卡,借款合同,还款协议,展期协议(再贴息申请)等要小心存放,细心保管,相关物品一旦丢失或失效将对本人归还助学贷款产生不便,进而可能影响还款,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银行卡长久放置不用可能会被我行自动注销,持卡人可到中国银行柜台向卡内存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如果可以存入证明卡依然可用,如果无法存入,证明卡已注销。银行卡已经无法使用或丢失以后,应该立即到当地中国银行办理借记卡,办理新银行卡通过中国银行网银自助变更还款账户;切记:如无法按时还款将对借款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借款人今后在其他银行办理贷款事宜,有任何疑问应立即与银行联系。

银行电话: 027-87521649、87521659、87521018

办理还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30 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贷款还款业务

办公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35号

注意:节假日不办公

 

5、   还款的方式有哪些,可以使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吗?

   还款方式为只能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在我行归还助学贷款时无法使用其他银行的借记卡。在发放助学贷款时,中行为方便同学们还款,向同学们发放过中国银行借记卡,为保证密码安全,应在离校前往借记卡内存入金额,更改借记卡密码。

6、   由于本人疏忽,在归还贷款时有过一两次逾期,会对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吗?中行是否可以为本人出一份非恶意欠款证明?

同学们应该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准时足额的还款,一旦出现逾期或拖欠,对个人的信用记录是一定会产生影响的,贷款还清以后我行可以出一份贷款已经结清的证明,除此以外,不能给出任何的其他证明材料,所以我行一再提醒同学们要按时足额的还款,关注自己的还款计划,以免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9是否可以随时调整还款计划?如果要调整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调整还款计划是有严格规定的,毕业一年以内,可以调整一次还款计划,并且更改以后不能再进行更改,提醒同学们在签还款计划时,一定要认真考虑个人的还贷能力,量力而行,尽量用足国家政策规定的宽限期。

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的,应向银行提交“调整还款计划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更改还款计划申请上应该写清原还款计划,合同编号等相关信息以及本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方式、还款帐户等等),然后写清更改后的还款计划。凡本人申请更改还款计划以后无法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贷款合同和还款协议上的贷款截止日期不一致,应该以哪一个为准?

    还款协议是贷款合同成立以后衍生出的一个为履行贷款合同而设立的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约定还款方式,所以还款协议上的贷款截止日期不得超出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截止日期(合同编号2014年前且由于继续攻读学位申请再贴息情况除外),在贷款合同截止日期以内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时间有效,超出贷款合同的截止日期的,以贷款合同的截止日期为贷款到期日。

8、   毕业以后考上研究生的还可以办理贷款再贴息吗?

可以。借款学生毕业以后考上研究生需向原贷款的高校机构提出再贴息申请,办理再贴息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

1、      再贴息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   印件一份;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

3经原高校机构确认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一式三份

9助学贷款利率是如何确定的?罚息是如何计算的?

    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例如:某笔贷款银行是2008年1月23日首次发放的,贷款期限96个月,那么这笔贷款的利率调整日是每年的1月23日,一年调整一次利率,直至贷款结清。

借款人未按合同或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正常贷款利率上浮50%。

10.逾期后如何还款?

把逾期金额存入还款账户后,银行系统会自动扣款。若未能成功扣款,可能是因为银行卡被冻结,建议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柜台查询是否冻结,并办理解冻。

11.申请国家代偿后自己是否无需偿还贷款?

不是。代偿是国家财政将代偿资金拨给学校,一年代偿一次,分3年代偿完,学校收到代偿资金后再到银行为借款学生办理代偿还款事宜,而银行扣款时间是每月1日。因此借款人一定要注意在代偿资金拨付下来之前需按时自行支付每期应还款项,否则就会产生逾期,对个人的征信造成影响。自己垫付的还款金额财政会全额退还至你的还款账户里。

12.在港澳台及国外高校继续攻读学位,能否申请再贴息?

不行。申请再贴息目前仅支持在中国境内高校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因此在港澳台及国外高校攻读学位暂不享受再贴息政策。

13.各部属高校对应东湖分行辖属二级经办机构

序号

高校名称

对应机构

联系电话

1

武汉大学

珞珈山支行

027-68776946

武大支行

027-68764772

2

武汉理工大学

珞狮路支行

027-87880259

3

华中师范大学

广埠屯支行

027-87885553

4

华中农业大学

华农支行

027-87285543

5

中国地质大学

地大支行

027-87562393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财大支行

027-88386971

7

中南民族大学

民大支行

027-87587493

 

14.东湖分行针对毕业后各高校借款学生的还款咨询电话及QQ邮箱

序号

高校名称

QQ邮箱

联系电话

1

武汉大学

 1373029512@qq.com

027-87521018

2

武汉理工大学

2796690481@qq.com

027-87521649

3

华中师范大学

2182502401@qq.com

027-87521018

4

华中农业大学

3526209358@qq.com

027-87521659

5

中国地质大学

308601913@qq.com

027-87521018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541800882@qq.com

027-87521659

7

中南民族大学

582412304@qq.com

027-87521659

 

15发生休学、退学、出国(含出境)情况如何处理?

借款人发生上述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学校院系、学工部、贷款银行,银行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必须在银行采取上述措施后,或借款人与银行办理完备的还款确认手续后,所在高校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向所在高校机构提出休学贴息申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学校、银行审核通过后,休学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贴息财政部门贴息。

 

 

注意事项:

(1)毕业后需立即按月偿还贷款,首次还款日为毕业当年8月1日,以后每月1日前将贷款存入还款帐户,可多存不可少存,银行只按当月还款额扣收贷款,多余金额会留在存折中。建议贷款同学开立中行网银或手机银行,以便在网上可查询到自己还款帐户还款情况、余额。

2)首次还款日后应及时检查还款账户,贷款是否按时扣划,或与中行联系贷款扣收情况。

3)请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下还款帐户中的余额变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中行联系。

4)在还息阶段每月还款额较少,为了存款方便可一次性多存几个月。

5)毕业后,如联系方式发生改变需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任意一家中国银行柜台更新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免因银行无法与您联系,从而影响银行将一些信息传递给您,进而对你的征信记录产生影响。

(6)毕业后如因银行卡丢失或注销等原因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应及时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自助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否则造成扣划失败时,我行将视为贷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 计收罚息,罚息利率在正常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7)您的贷款信息已被纳入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包括:个人基础资料、还款信息及其负面信息(违约信息)。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以免由于未按时还款影响自身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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